遏止球迷噓國歌 足總:或訂黑名單禁入場

【本報訊】《國歌條例草案》(《國歌條例》)於前日三讀通過,並將於下周五(12日)刊憲生效,日後以任何形式侮辱國歌即屬違法,可被判監三年及罰款五萬元。球迷在賽前「噓國歌」的行為,有機會觸犯法例,且於兩年內皆可被追溯。為遏止近年「噓國歌」的亂象,香港足球總會主席貝鈞奇表示,不排除引入外國球會的「黑名單」制度,禁止在球場不守法例、噓國歌的球迷進場觀賽。

貝鈞奇認為,新法例有望杜絕「噓國歌」亂象,又指《國歌條例》通過後有一定阻嚇力,呼籲球迷勿以身試法。貝表示,基於過往足總屢因球迷在賽事中「噓國歌」而被國際足協罰款,加上情況看似沒有解決迹象,故足總正考慮引入外國球會的「黑名單」制度,以保障足總的名譽和避免損失。

對於足總引入黑名單的制度,執業大律師龔靜儀認為,將有效遏止球迷「噓國歌」的行為,加上《國歌條例》已獲通過,所有罰則都很清楚,球迷應三思而後行。龔又指,「黑名單」制度有助討厭國歌的球迷避免犯法,於他們而言也是好事。至於本身是律師的議員周浩鼎則指做法合理,又稱若球迷「噓國歌」不止也有損足總聲譽,認為這是保名聲的恰當做法。

教局:市民不宜反應過度

此外,《國歌條例》指明教育局須向中小學教育國歌方面發出指示,李求恩紀念中學資深中史科教師徐曉琦指,雖然校方未就國歌法展開討論,但一直以來均有就國歌及國旗進行教育工作,他認為立法與否,安排都會一樣。但他指校方有評估如何處理突發情況,即使有學生行為偏離條例要求,都會先理解學生行為的動機,再進行教育工作,重點在於教導學生尊重場合,「就算喺牆上噴『我愛中國』都唔啱」。

教育局回覆指,培養學生的國民身份認同是中小學的學習宗旨,因應《國歌法》在本地立法,局方會支援學界做好相關教育,提供國歌及國旗的學與教資源。局方稱社會對教育學生尊重國歌沒有異議,市民不應反應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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