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衝突涉胡椒噴劑襲警 青年否認

【本報訊】去年十一月十一日網民發起全港大三罷,演變成激烈警民衝突,一名男學生被指在灣仔以疑似胡椒噴劑噴向一名便裝警長,並涉嫌身懷一支伸縮棍等,他否認襲警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四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開審。涉事警長供稱,他事發時正便裝執勤,但未有佩戴委任證,當他截停被告時突感到臉頸刺痛灼熱,疑被不明東西噴到。

警長稱攔截時 臉頸灼熱刺痛

廿二歲被告趙駿賢被控於去年十一月十一日,在灣仔日善街近祥德里交界襲擊警長A;並於灣仔伊利沙伯體育館外管有一支疑似胡椒噴劑、一支伸縮棍及一個含有煙火物質的圓棒狀物體,以及無適當牌照而管有一部無線對講機。

A供稱當日駐守跑馬地公眾活動管理小隊,以便衣在灣仔一帶巡邏,行至天樂里時,有約六名蒙面黑衣人由日善街向愛群道跑去,他拔出警棍戒備,成功在日善街攔截被告,惟期間他突感到臉及頸一陣灼熱刺痛,被告掙脫逃走,其後在新伊館外再被制服拘捕。

A在辯方盤問下承認,當時因「電光火石」故無時間佩戴委任證,到拘捕被告時又因時間緊迫而忘記佩戴。他否認曾用警棍打被告,強調只是用合法武力攔截被告。惟辯方播出日善街當日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A不只一次揮警棍打黑衣人,A看罷片段後解釋那是反射動作,並說「唔記得有打過」。辯方並指出,影片也拍不到有任何人向他噴射不明物品,A表示同意。案件編號:ESCC 252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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