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愛眼科3前醫生 涉私下轉介66病人 聲言有錢齊齊搵

醫院管理局轄下明愛醫院一名前副顧問醫生,涉嫌串同一對亦曾在該處工作的醫生兄弟,將逾六十名醫管局病人非法轉介到他們的私家眼科診所,他同時更被指盜取醫管局藥物。三人否認串謀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三人透過電話訊息互通受轉介病人的消息及紀錄,曾提過「有錢齊齊搵」,有護士更曾目睹其中一人在巡房時有向病人派卡片介紹自己診所。

三名被告分別為邱承建(四十歲),以及朱東麒(四十六歲)和朱東恒(四十三歲)兩兄弟。三人被控共三項串謀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而邱再被控多一項盜竊罪 ,指他盜取醫管局的廿九瓶滴眼劑及九支眼藥膏。

三名被告案發時分別或曾經是明愛醫院眼科部醫生,其中邱及第三被告先後是該處的副顧問醫生,而朱氏兄弟雖然先後離任,但都重返過醫管局任兼職。

次被告為涉案診所東主

次被告亦是涉案艾菲整形及眼科專科醫務中心經營公司的東主。

控方開案陳詞指於一二至一六年間,第一及第三被告分別把醫管局六十六名病人轉介予次被告的診所,他們透過訊息群組傳送過廿六份病人紀錄,並洽談轉介病人事宜及診症費用。首被告更曾在未經准許下,私下到次被告位於尖沙咀的診所工作。控方指有關行為不但違反了醫管局守則,亦牽涉利益衝突。

控方續指,首被告曾向明愛醫院的護士透露轉介病人予另外兩名被告,並說次被告會給他錢,明言想為離開明愛鋪路;亦有護士隨第三被告巡房時,目睹他向病人派卡片介紹自己及次被告的診所。

首被告被指盜醫院藥物

至於盜竊罪方面,控方指首被告於一六年五月廿六日致電予趙姓護士說自己不適,但醫院不許醫生開藥給自己,遂希望以她名義取藥。他當時開了廿四星期分量的藥,後因藥房查問減至十六星期。廉署後來在涉案的尖沙咀診所起回部分藥物。

三人在一六年六月被捕,首被告警誡下稱「我係有轉介過醫院啲病人畀兩位朱醫生,因為我為咗病人着想,有啲病人等唔切醫院,我咪介紹舊同事等病人考慮,呢啲都係事實,但我無收過任何利益」。聆訊未完今續。案件編號:DCCC 109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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