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用頭撞警休學男否認

【本報訊】從英國大學休學返港的青年指去年因涉嫌參與非法集結被捕後,被指在警車內用頭撞警員,他否認一項襲警罪,案件昨在觀塘法院開審。事主稱當日遭被告用頭襲擊,他試圖制服被告,卻遇上被告反抗。辯方則反指,被告在警車內取出手機,事主圖搶奪不果,於是和其他車上警員拳打被告。事主矢口否認辯方的說法。

二十四歲被告譚皓宇,被控於去年八月四日,在黃大仙警署外一輛警方便裝車輛內襲擊偵緝警員沈鴻源。控方先播出事前片段,顯示當日凌晨約兩時,被告赤裸上身情緒激動,他及後被帶上警方七人私家車。

辯方反指事主圖搶手機

沈鴻源出庭作供指,被告上車時未有被鎖上手銬,與他分別坐在後排左右兩邊。期間被告用頭撞他的面額,他出手試圖制服被告,惟被告卻不斷掙扎及大叫,要車上其他警員合力才能成功制服被告。

按辯方案情,沈發現被告拿出手機,即時伸手去搶,但搶不到,便揮拳打被告頭部,還反覆說「你做咩襲警!」被告當時回應說:「我無襲警,依家係你打我!」到達警署後,被告曾向沈表示:「我原諒咗你,但下次唔好咁重手,唔係個個頂得順o架。」雙方甚至握起手來。沈對辯方的說法一概表示不同意。

案件編號:KTCC 1504/2019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