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 人大一錘定音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昨獲二千八百七十八票贊成、一票反對、六票棄權通過制訂「港版國安法」提案,並通過其草案修訂,把草案中「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擴至「行為和活動」。決定草案內容要求切實防範、制止和懲治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特首須開展國家安全教育。全國人大常委會最快六月舉行會議編寫法例,完成後會將相關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再由港府公布實施。

由全國人大委員長栗戰書主持的全國人大會議昨午三時於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並通過俗稱「港版國安法」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提案。

栗戰書指出,全國人大會議作出相關決定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重大舉措,符合憲法和香港《基本法》,以及港人和全體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

涵蓋「危害國安行為」擴至「活動」

全國人大常委會將依法制訂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法律,依法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維護香港長治久安和長期繁榮穩定,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內地官媒報道,「港版國安法」分為導語和正文兩部分。導語中指出,會議認為香港近年國家安全風險凸顯,「港獨」、分裂國家、暴力恐怖活動等各類違法活動嚴重危害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一些外國和境外勢力公然干預香港事務,利用香港從事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活動。

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權益,故根據憲法及《基本法》的有關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出有關決定。

在正文部分共有七條綱領(見附表),經全國人大審議後,表決稿增減了部分字眼。在第三條中,「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應當依據有關法律規定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後加上「和活動」;第五條中的「開展國家安全推廣教育」一句,刪減了「推廣」一詞,但「依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後加上「和活動」。至於唯一涉及具體立法的第六項條文中,「切實防範、制止、懲治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行為」後也加上「和活動」。

港澳辦:對危害國安者高懸利劍

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昨日表示,香港內外的破壞性力量一直沒有停止對「一國兩制」的干擾和破壞,特別是去年的修例風波中,「港獨」言行肆無忌憚,激進暴力觸目驚心,恐怖主義犯罪日漸顯現,值此嚴峻而緊要時刻,全國人大通過有關決定,對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極少數人而言是高懸利劍,對於香港廣大居民就是制度保障,使「一國」之本得到堅守,「兩制」充分彰顯,強調這是中央政府基於香港局勢作出的慎重決策,港澳辦將全力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展開有關立法工作。

中聯辦:會積極反映港人心聲

中聯辦發言人表示,堅決擁護全國人大會議高票通過「港版國安法」的決定,體現包括香港同胞在內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意志,對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確保「一國兩制」實踐沿正軌前進具重大而深遠的意義。中聯辦會積極反映港人心聲,期盼有關立法盡快完成。

全國人大法工委發言人亦表示,有關決定切實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將認真做好相關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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