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質疑立法 港區人大駁斥

【本報訊】港區人大代表團前日發聲明,不點名批評大律師公會,指公會質疑全國人大及人大常委會訂立「港版國安法」的合法性及合理性,是完全缺乏法理依據;認為公會如果不是未能理解中國憲法和《基本法》,就可能是別有用心地加以歪曲。

港區政協批公會對草案妄加揣測

聲明指出,為國家安全立法是中央事權,《基本法》是一部授權法,中央雖然授權香港為國家安全立法,但從來沒有喪失中央本身的事權,中央具有最高權力及最終責任。聲明奉勸大律師公會的負責人,應該認真再閱讀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的說明,真正認識和接受全國人大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真正理解甚麼是人大作出的制度安排。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昨亦發表聲明,指大律師公會說法無法律依據,罔顧事實,缺乏基本邏輯常識,是對香港社會不負責任和蓄意誤導。聲明批評公會對草案妄加揣測,完全拋棄法律專業團體的嚴謹及求實精神,奉勸公會以絕大多數香港居民的利益為依歸,不要再刻意誤導市民。聲明重申,中央授權香港為國家安全立法,但從來無放棄中央本身的事權,亦對維護國家安全有最高的權力及最終的責任,強調中央授權全國人大立法,是具有充分法理依據,完全合法合憲。

此外,對於有外國傳媒引述消息指,「港版國安法」會列明禁止外籍法官審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昨日指,若消息屬實,公眾將非常憂慮,本港司法系統向來獨立運作,外籍法官都有很高威信;質疑若果禁止他們審理部分案件,司法獨立已經不存在。

傳禁外籍法官審國安案 惹憂慮

終審法院目前有廿三名法官,其中十五名是外籍法官。葉巧琦指出法官判案是根據法律,與其國籍、膚色與判決完全無關。葉擔心「港版國安法」一旦落實,不但破壞終審法院和香港司法獨立的形象,而中央在港設立機構執行,對本港法治的衝擊亦是「無限大」,尤其內地和香港的法律制度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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