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由零開始 制度執行須完善

女媧煉石補青天,特區國安漏洞立法補救。香港是中國神聖不可分割的領土,有義務保護國家安全,但回歸接近二十三年,特區政府在維護國安方面毫無寸進,造成漏洞讓黑暴肆虐,中央政府在危急關頭終出手,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公布「港版國安法」草案,一石激起千重浪,愛國愛港人士引頸以待,反中亂港陣營氣急敗壞,立即組織示威反抗,顯見打中他們死穴。

港應設立國安委

「港版國安法」立法事在必行,除了相關條文須滴水不漏,整個制度及執行亦須力臻完善。萬丈高樓從地起,各界人士紛出謀獻策,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曼琪日前倡議在港設立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根據「港版國安法」草案第四點,中央在香港設立國家安全機構,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相關職責,可稱之為「港區國安委」,專責特區內國家安全事務。

「港區國安委」其中一個主要職責執行統籌工作。立法後,國安部及公安部的國內安全保衞局(國保)可以派員駐港,與香港警方三方面共同執法,由「港區國安委」統籌。港警熟悉本地環境及民情,內地人員則有國安職責及工作經驗,相輔相成,必定勝過現時香港警隊孤軍作戰,吃力不討好,止暴制亂無期。

為配合「港版國安法」執行,各界亦倡議警隊增設情報工作部門,類似殖民地時代的「政治部」。由於性質比較敏感,相信反對派與外部勢力必定大做文章,肆意抹黑。尤其是英國政府近期以過氣的《中英聯合聲明》作藉口干預香港事務,末代港督彭定康「陰魂不散」,說三道四,把新部門妖魔化毫不出奇。英國政客最是偽善,雙重標準,查實當年英國國安情報機關在警隊設置「政治部」,實際接受英國軍情五處指揮,負責情報工作。港英政府以「政治部」應付各種對英國產生的安全威脅,一九九七年回歸前解散,此後警隊再沒有設置同樣部門,現存的保安部不能完全取代情報工作,「政治部」重生有實際需要,國家安全重於泰山,毋須畏懼人言。

國安工作一環扣一環,執法方面亦需司法部門配合。以往警察拉人,法官放人,時有所聞。司法部門去殖民地化不徹底,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放諸古今皆準。用人不疑,疑人勿用,牽涉國家安全,不容任何冒險。本港司法機關應設立專門的「港區國家安全法庭」,摒棄現時法院華洋法官共存的作風,須由沒有外國居留權的香港公民擔任審判工作。至於終審機制方面,殖民地時代重大案件的最終裁決由英倫樞密院負責,參考做法,「港區國家安全法庭」的上訴或重大案件可交由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審理。至於如何監督香港維護國安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亦可參照現時特區政府太平紳士制度,到時由港區人大代表負責。

反對派垂死掙扎

特區維護國安工作由零開始,歸根究柢無能政府之過,廿三條立法,本應在十七年前完成,功敗垂成後立法無期,國民教育束諸高閣,下一代給反中亂港傳媒及校園黃師洗腦,導致反政府反國家,最近文憑試歷史科試題竟然有三成多考生答日本侵華對中國利多於弊,教育局難辭其咎,臨急補救要求取消試題。特區政府為國家添煩添亂,應該在教育方面配合「港版國安法」,將功補過。教育局表示人大提及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將來成為全國法例在港實施後,相關內容會在學校作適當教育。亡羊補牢,為時雖晚,一代人毀了,希望再下一代避免重蹈覆轍。

反對派垂死掙扎,預計瘋狂發動示威騷亂,剛過去周日的銅鑼灣示威是疫潮爆發以來最大規模,本周事先張揚五月廿七日將會包圍立會,並同時在早上堵路,以放置車胎釘及慢駛造成大塞車,目標包括三隧、干諾道西及東區走廊,拖延警力支援,以掩護同黨圍堵立法會的行動。至於五月廿八日人大表決當日,亦極有可能有大規模暴亂,「港版國安法」一日未正式實施,香港難有太平日子。

沉舟側畔千帆過,病樹前頭萬木春。香港人好不容易稍為在暴潮中喘息一段日子,現在暴亂重臨,一線曙光又給黑暴遮蓋,真真正正絕望了。人大立法令到特區重燃希望,消息指「港版國安法」的內容已經大部分擬定了,人大常委會可能在兩會閉幕後即時召開臨時會議,在兩個月內加速完成立法程序。中央一出手務必要快狠準,把亂黨連根拔起,拉人封報社,斬草除根,免留後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