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國安立法

在周日的時事論壇節目上,李柱銘認為香港建制派議員應利用在立法會多數議席進行二十三條立法。這與他一直以來的立場迥異。轉變唯一的理由是人大剛決議要在香港建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他和他的同道人害怕中央立法大於香港立法,故此急急改變立場,希望二十三條盡快地在香港立法。這是中央出手的直接效果:香港開始形成二十三條本地立法的共識。

在這個時候,特首林鄭月娥的「大腦」、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還公開說:今屆和下屆立法會期間都難以進行二十三條本地立法。這或許反映着林鄭月娥的立場,卻昧於政治形勢,也缺乏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與決心。

中央出手,特區的不少問責官員和紀律部隊的領導發言支持。但是,口頭上的支持是空話,最實際的是林鄭月娥為首的政府依中央決定盡快地按二十三條立法。能否在今屆立法會會期內立法,可能便是考驗林鄭政府的能力和決心。中央政府已經出手,也正告特區政府盡快立法,林鄭政府再只是空言支持而無實際行動,便是失職。

今次中央出手,無論特區政府會否本地立法,在九月立法會選舉之前中央立法必會完成,完成後便會即時生效、即時執行。立法會選舉中便不能出現違反中央立法的規定,再不可能出現去年區議會選舉的不合法活動。候選人的資格,與外國勢力和經費的關係,都會嚴加檢查。為選舉造勢的示威遊行,以至暴動,亦會檢查有否涉及國家安全違例原則。無論是選舉或選舉以外,自中央立法之後,香港的政治環境再不會如前那樣放縱和鬆懈。

違反國家安全的行動包括分裂、顛覆、恐怖主義及與外國勢力勾結。當特區政府建立國安部門,並與中央駐港的國安部門合作,追查的不單只是參與分裂顛覆恐怖主義活動的個人與組織,更會追查外國勢力在港的代理人,控制他們在港各種活動和經費來源、人脈關係等。方法是公開的,依照新立的法律執行。也便是回歸之後,香港首次全面進行國家安全檢查與整頓。

本地暴徒暴動抗議,外國政府與輿論施壓,都不可動搖中央政府在港捍衞國家安全的能力與決心,回歸後國家安全政策缺位的弊端可以一夜改變。

中美新冷戰正由美國攻擊中國而展開,香港是最主要的前沿陣地,中央政府怎會放棄,讓它成為攻擊內地的美國橋頭堡?攻防之戰,或有損失,但中國守得住香港,美國便顯得是紙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