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法官多無下文議員斥雙重標準

【本報訊】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有關處理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的投訴機制。有議員批評,對司法機構和法官的投訴很多時都石沉大海,再加上在反修例風波期間有法官參與聯署,斥其行為與法官守則不符,批評司法機構在處理有關法官的投訴時雙重標準。

損害司法機構公信力

議員葛珮帆批評,過去有不少市民認為反修例案件的判刑不公,當時亦有三名法官以匿名方式接受傳媒訪問,甚至參與反修例聯署,認為這些行為與法官守則不一致,但未見司法機構有處理。對法官郭偉健的事件,葛批評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收到有顏色的人士投訴就處理郭的案件,但卻未處理其他法官的投訴,質疑馬道立雙重標準,是損害司法機構的公信力。

委員會主席梁美芬認為有必要澄清三名法官是否存在,否則會影響市民對司法機構的觀感。司法機構政務長劉嫣華指,基於司法獨立原則,故未能處理有關投訴法官審案時所作的決定。此外,委員會昨亦討論在司法機構增設一個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職位,應付部分入稟上訴法庭與免遣返聲請案件有關的民事上訴。有議員批評,免遣返聲請個案不停上升,但完成處理的案件不多,斥司法機構未能讓公眾有信心可解決案積壓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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