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王評論:波哥好波 執法如山儆惡懲奸 司法失職 有法不執縱奸護惡

上周一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按照大會主席梁君彥的指示,由財委會主席陳健波主持選舉主席的第十九次會議。結果是「拉布」皇帝郭榮鏗壽終正寢及李慧琼當選主席。

陳健波議員堅定秉持公正執法、堅決維護立法會尊嚴、堅持依據《議事規則》和《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行使主持會議選舉的職權職責、堅決堅毅同違反《特權條例》和《議事規則》的非法行為作鬥爭,嚴肅並極有效率地裁決亂港派議員的暴力攬炒違法行為,獲得在席全體建制派議員打氣:「陳健波,好波!」

陳健波議員完美示範了作為一個「球證」怎樣鐵面無私執法;示範了一個剛正不阿的「球證」怎樣對抗暴力恐嚇的武力威脅;示範了一個「球證」怎樣理直氣壯、無畏無懼執法。「落場無父子」、「無面畀」、「無情講」,一切依法辦事,該警告,即警告;該驅離,即下令驅離。只有這樣才真正維護到立法會會議廳是法治的莊嚴之地,只有法律、沒有私情。身為大狀的公民黨郭榮鏗無計可施,只能嘆「無可奈何花落去」了。

陳健波議員義不容情的執法主持會議風範,一改自立法會二○一二年起出現亂港派議員肆意拉布破壞會議秩序以來,屢屢浮現會議主席或主持者怕做醜人、怕被針對、妥協退縮、面面俱圓的忍讓。會議主席軟弱便會不斷坐大肆意搗亂破壞議會制度議員的胃口,繼而令會議秩序不斷被衝擊打破執法的底線。從這個角度反思,亂港派議員今天在會議廳目無法紀的行為不斷升級與暴力的上升,也是同妥協縱容、委曲求全、怕事避事的心結和作風有莫大的關係。自此一役,今後無論大會小會的立法會各種會議主席或主持者,都必須和應該向「好波」的陳健波做「球證」的榜樣看齊。

為甚麼稱讚陳健波是「好波」的球證?有人人都可在電視直播下看到他的執法風範為證。

好波之一,在亂港派議員一字排開拉起十米長黑布遮掩其集體暴力壓向保安,衝擊主席台時,波哥站起來在揚聲器嚴正大聲發出警告:「你們的行為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任何人阻礙會議進行、衝擊保安都是犯法,最高刑罰可判十二個月監禁。」這樣強力警告,立起警戒作用,第一時間讓全港市民見證黑暴議員暴力犯法行為和保安受傷經過。此舉的「球證」執法示範演繹創了立法會先河。

好波之二,在陳淑莊議員等用私自帶入會場的揚聲器進行聲音暴力干擾破壞時,波哥三度警告不果後,絕不手軟,即下令驅其離場,有效制止噪音及震懾暴力衝擊行動。

好波之三,當郭家麒利用黑布遮擋公眾視線暴力埋身衝撞女保安員時,波哥義正詞嚴厲聲點名警告郭家麒,要求停止撞擊行動,並聲言一定會挺身作證其犯法行為,大義凜然保護女保安員安全,令人肅然起敬,郭家麒當堂被「嚇窒」了。

好波之四,波哥執法警告後驅逐議員的語速和時間的間隔,絕不拖泥帶水。第一次警告無效,相隔幾十秒至最多一兩分鐘,若違法暴力行為不止,便發出第二次警告;再觀察幾十秒後若無改善,便作第三次警告兼「下逐客令」。顯示球證的嚴肅嚴正和及時執法典範。

違法暴力的施虐者都是欺善怕惡、狐假虎威的政棍或政治騙子,他們最懼怕的是鐵面無私的「包青天」。「波哥好波」就在於敢當立法會的「包青天」,無私無畏,「雖千萬人吾往矣」。一夫當關,萬夫莫開!

立法會近八年之所以一蟹不如一蟹地沉淪,就是缺乏這樣「捨得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的敢言敢拚的正義正直的立法會議員,敢於不顧個人得失和安危同惡勢力作堅決的鬥爭。

立法會內會已撥亂反正了,回應了當日林鄭行政長官在內會最混亂時的要求。那末人們都在問和都在看執掌公權力的特區政府為甚麼還不依法履職,以正壓邪,執法懲治違法者,而只得個講字?

人們絕不忘記林鄭行政長官曾經兩次公開譴責公民黨郭榮鏗涉嫌違反立法會議員宣誓誓詞,觸犯《基本法》第104條、涉嫌觸犯《基本法》第73條(1)及(7),不履行立法會議員應有的職責、涉嫌觸犯香港法律有關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並稱證據確鑿,鐵證如山。行政長官點名指控現任立法會議員郭榮鏗違法亂紀行為是非常嚴重的,豈可出口術,只說不告?豈可高高舉起、輕輕放低?正如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形容郭榮鏗拉布大半年是有破壞、無建設,更何況泛民議員召集人陳淑莊和內會拉布始作俑者郭榮鏗在李慧琼正式當選後,還誹謗是非法的,必定反對到底、對抗到底。對此是非曲直和法律真偽,若林鄭行政長官不跟進檢控鐵證如山、證據確鑿的郭榮鏗,則是自我食言、自毀誠信,變相鼓勵犯法者繼續無法無天、肆意犯法無成本;鼓勵破窗效應,自毀法治長城。

促請林鄭行政長官效法波哥,堅決堅定執法、堅守法治原則,把違法者送上法庭公開審訊,追究法律責任,讓犯法者埋單找數,還市民一個公道!

王國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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