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冀立會盡快通過《國歌法》

【本報訊】立法會大會將於周三(27日)恢復《國歌條例草案》二讀辯論。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表示,很多國家都設有禁止侮辱國歌的相關法例,期望立法會能盡快通過草案,共同維護國歌尊嚴,讓香港特區及早完成這個憲制責任。

張強調,草案只會對公開、故意侮辱國歌的行為作出懲處,只要不去侮辱和損害國歌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象徵和標誌的尊嚴,市民毋須憂慮會誤墮法網。他又指,特區政府有憲制責任盡快實施《國歌法》,維護國歌的尊嚴,使市民尊重國歌,實踐「一國兩制」。事實上,維護國家和民族尊嚴是每個香港人應有之義,亦是應有之情。無論是國歌、國旗或國徽,都是一個國家的標誌和象徵,任何一位公民都必須予以尊重。

委員會已歷逾50小時深入討論

草案在二○一八年初展開立法工作,經過一年的討論、收集公眾意見和草擬法案,並在去年一月刊登憲報及提交立法會首讀和二讀。法案委員會經過合共十七次會議超過五十小時的深入討論,完成對草案的審議,而內務委員會亦已在去年六月對政府於本立法年度恢復二讀辯論的計劃並沒有異議。另外,「民間集會團體」原定昨日在愛丁堡廣場舉行反國歌法集會,但因下午有相同主題的遊行,故已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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