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比廿三條立法更有效

去年七月八日,反修例暴亂正烈,特首林鄭月娥推行綏靖投降路線不久,本欄發文「六法糾錯 收復失地」,提出最堅決、果斷、強勢的平暴建議,提出平暴後立刻再推二十三條立法,若本地立法不成,「那就通過中央、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決議在港實施『國安法』。只有反擊到這一步,中央和一國才算收復失地,香港安寧穩定可期,正氣壓邪可期」。當時的局勢,朝廷的態度和香江府衙的縱暴,都與柳某的思路和建議之實現相距甚遠。

後來,黑暴更加瘋狂,香江府衙極之無用,去年十一月區議會選舉在黑暴作亂下,反對派大獲全勝,並且要以此聲勢在今年九月立法會選舉時奪權變天,柳某又反覆疾呼叫停選舉,與此同時打出組合拳——徹底平暴、剷除反中亂港勢力、延期本屆立法會、完成二十三條立法。在此過程中,朝廷可以用全國性的國家安全法懲處已經犯下危害國家安全的「叛國禍港四人幫」等人。

現在局勢明朗了,全國人大推出「港版國安法」,針對「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及外部勢力干預」等罪立法懲處。這些罪行,今次反修例暴亂分子多有觸犯。

根據規定,此項「港版國安法」,人大審議通過後會成為全國性法律,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再透過《基本法》第十八條宣布直接在香港實施。以此觀之,此法之立且發揮作用,比在本屆立法會完成二十三條立法更加快捷,乾脆利索。朝廷不出手則已,出手就一劍封喉,令反中亂港和外國勢力根本沒有阻撓的機會,令港英餘孽、反對派根本沒有利用立法會「玩嘢」的機會。

不過,他們的反撲和垂死掙扎必定是瘋狂的、無所不用其極的。他們會以此煽動更大的恐怖黑暴,美、英會帶頭且聯合全球反華力量制裁中國和中港官員、企業等等;港英餘孽、無間道會用掌握的司法權力架空「港版國安法」的執行。然而,這一切都是徒勞的,必受國安法嚴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