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健波主持內會 郭卓堅提覆核

【本報訊】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上星期決定引用《議事規則》第九十二條,於昨早十一時召開內務委員會會議,並指定由財務委員會主席陳健波主持選舉,終於選出內務委員會主席。「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昨在會議進行期間到高院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梁君彥的決定,要求法庭裁定梁的決定及由陳健波主持的會議違法。他更請求法官在即日緊急開庭,頒令禁止開會。不過,法庭昨日並無應郭的要求開庭聆訊。

指梁君彥濫用《議規》第92條

郭卓堅在其司法覆核申請書指,梁君彥引用的《議事規則》第九十二條列明,該條只適用於《議事規則》未有作出規定的事宜,但內務委員會選主席,已有《議事規則》第七十五條及《立法會內務守則》第二十條作規定,所以梁君彥是濫用《議事規則》第九十二條。郭又指《基本法》第七十五條規定,立法會議事規則由立法會自行決定,郭認為這等於指《議事規則》不可被主席隨意修改。雖然終審法院曾判法院不會干預立法會事務,但郭表示當有立法會無法解決的問題時,法庭仍有權介入裁決。案件編號:HCAL 91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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