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鴻爪:判四年監只是開始

自反修例暴潮在去年六月爆發後,逾八千人被拘捕,但只有千多人受到檢控,而因為暴動罪成立而判刑的,要到上周五才有第一宗。二十二歲的救生員在六一二事件被捕,他認罪所以獲得減刑,由起點六年減至四年,不少人覺得這刑罰未夠阻嚇力。

其實不但刑期令人質疑,到現在差不多一年才有第一宗暴動罪判監,實在來得太遲了。案件積壓多時,各界多次呼籲司法部門加開二十四小時法庭審理案件,但這些建議都如泥牛入海,對牛彈琴,不獲得正面回應。這次判刑只是個開始,相信有不少被控暴動罪人士會否認控罪,每一宗案件都會涉及大量警察及證人,而黃絲大狀團在撐被告們,相信要打一場官司,沒有十日八日也難審結,而且能否成功入罪,亦是未知之數。因為香港刑事案件的門檻十分高,要沒有合理懷疑才能入罪,隨時變了警察拉人,司法放人,試問怎樣阻嚇後來者出來示威呢?治亂世用重典,這是千古不變的真理,誰斗膽出來暴動便抓誰入監獄,每個人都要為自己所做的事負責。二十二歲便要入獄四年,日後相信很難找回政府工,這種例子也有警惕作用。

疫情稍緩,黑暴便一窩蜂湧出來,而且攻勢亦有變化,不再像以前在固定位置貼連儂牆,反而在交通工具上張貼,所謂流動連儂牆更本小利大。而且極少大型示威,不斷分散人力在各區商場作小型抗議行動,藉普通市民掩護,希望減少被捕機會。暴徒當中不少是刻意低調潛伏在政府機關架構裏面,必要時便可以發揮臥底作用。律政司充滿黃絲是眾所周知的事,最近考評局兩位高級職員發放煽動性貼文,令人感嘆原來公務員系統充斥無間道,由救生員到檢控官都反政府,隨時裏應外合行動。明槍易擋,暗箭難防,示威者碎片化回復以前be water,希望當局在部署行動時也要與時並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