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供詞遭質疑 前後不一

【本報訊】去年七月廿八日西區爆發警民衝突,一對夫婦及一名女學生被控暴動罪,此為首宗需審訊的反修例暴動案件,昨在區院續審。當日擔任應變大隊指揮官的高級督察吳智偉繼續作供,接受代表夫婦兩被告的資深大律師盤問,被質疑供詞不準確,其書面供詞與庭上供詞有不一致的地方,吳在庭上說:「如果下次有機會我會寫得清楚啲,可能唔完美,但可以改善。」

辯方質疑吳的證供可靠性,指他在庭上供稱有示威者大嗌「黑警死全家」、「死黑警」等辱警口號,有示威者手持行山杖,但其書面供詞卻未見提及。特別是吳在案發後處理過逾百場示威活動,他可能混淆了當日情況及後來示威的所見所聞。吳起初不同意,後來承認可能真的混淆了,但他指示威者確有如他書面供詞所指,說過「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香港警察知法犯法」等口號。

吳堅稱當日確有示威者手持行山杖,他的英文書面供詞也有提及示威者持「rods」(棍狀物體),他說:「如果下次有機會我會寫得清楚啲,可能唔完美,但可以改善。」辯方指,吳明知案中有被告被搜出隨身袋內藏有行山杖,故刻意在供詞中提及示威者持行山杖,吳不同意。

指參考同袍筆記 但紀錄已棄

吳在辯方盤問下承認,警方當日在西區警署外築起防線,其中一個目的是要保護中聯辦,因為事發前一周西區警署及中聯辦遭人刑毀,警方收到線報當日中聯辦將續成為破壞目標。吳稱是據警員記事冊及一名傳令員同事的筆記填寫供詞,辯方要求他提供該傳令員的紀錄,他指文件已棄掉,解釋「因為已經擺咗落我口供入面」。辯方質疑缺乏該紀錄,法庭難以評估吳的證供準確性有多高。吳強調銷毀的並非官方文件,且是他的個人決定,與上級無關。

三名被告分別是夫婦湯偉雄(卅八歲)及杜依蘭(四十一歲)、女學生李宛叡(十七歲)。吳未完成作供,案件將於本周三(20日)續審。

案件編號:DCCC 87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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