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聚令發547告票 僅54%人交罰款

【本報訊】政府實施禁聚令約一個半月,截至昨晨,警方發出五百四十七張定額罰款告票及十五宗檢控。但食物及衞生局數字顯示,不少違規人士仍拖欠罰款,截至本月九日,執法部門就禁聚令發出五百二十八張罰款通知書,但已繳交定額罰款的人數為二百八十六,即只有五成四人士已交罰款。

檢控違規食肆處所 共66宗

對於餐飲業實施的限制,食衞局指截至昨晨,各部門向違規食肆發出三千二百四十一次勸喻,以及六十一次檢控。至於違規表列處所,則發出了一百一十五次勸喻及五次檢控。

食衞局指出,各執法部門已加派人員在各類公眾地方巡邏,並以口頭解釋、勸喻或警告方式,提醒市民配合規例的要求。如果重複提醒不果或有人以身試法,執法人員有責任執法。現時規例有機制容許獲發罰款通知書的人,就罪行的法律責任提出抗辯。

隨着本港疫情轉趨穩定,政府自三月廿八日實施禁聚令及停業令,並於上周五(8日)放寬部分限制,如群組聚集人數限制由四人增至八人,食肆每枱人數亦同樣放寬至最多八人。

另外容許八類處所在有條件下重開,包括美容院、按摩院、健身中心及麻雀館等,但卡拉OK、浴室、派對房間、夜店或夜總會須繼續停業至下周四(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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