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甚麼才是真正警暴

網上流傳一個片段,美國紐約一名白人警察將一名黑人掀翻在地拖行,並多次拳打其身體及臉部,更以大腿夾其頸部,極盡侮辱之能事。該名黑人到底犯了甚麼罪?答案是涉嫌違反社交隔離令,僅此而已,竟受到如此粗暴對待,可見美國佬所鼓吹的自由人權和普世價值是多麼的虛偽。

別以為這只是個別例子,過去一個多月,紐約市警方拘捕了一百二十名涉嫌違反社交隔離令的居民,其中約百分之六十八是黑人,百分之二十四是拉丁裔,白人只有百分之七。很明顯,美國警察不僅濫用暴力,而且雙重標準,針對不同種族採取差異性執法。數據顯示,美國每年都有大約三百名黑人遭警方槍殺,大部分人事發時並沒有逃跑舉動,不少人更是手無寸鐵,但隨意開槍的警察大多能夠輕易脫身,只有極少數被追究刑責,被成功入罪的更是寥寥可數。

最諷刺的是,美國佬對自己的種族歧視和違反人權問題視若無睹,反而喜歡對別人指手畫腳。有美國傳媒曾煞有介事分析香港警方在反修例風暴中使用武力情況,結論是約七成事件中警察違規,只有不足一成事件中警察使用武力符合指引。實際上,相對於美國警察動不動就開槍甚至濫殺無辜,香港警察所使用的武力不過是小兒科,如果堵路縱火、打砸商店、暴力私了、圍毆警員等行為發生在美國,暴徒還能全身而退嗎?有美國政客形容香港「警暴如癌症」,請問美國警暴又是甚麼?

香港黃絲們言必稱美國,將美式民主吹得神乎其神,若不是出於無知,就是腦袋進水。其實他們應該慶幸自己生活在香港,起碼不會受到種族歧視,起碼不必擔心有病沒錢醫。在這場世紀疫症中,美國黑人確診病例及死亡率都遠遠超過白人,這足以說明一切。難怪在當地「留學」的羅冠聰急急逃回香港,這班人「攬炒」香港,到頭來才發現還是香港最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