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麥長青被追數申禁令索償

藝人麥長青(暱稱麥包)的妻子林孜於一四年投資炒賣「iPhone」失利後,懷疑有彪形大漢到將軍澳電視城追數,令他失去做主角的機會和海味舖廣告的代言合約。他事後入稟高院控告一名女子及她持有的公司,要求法庭禁止被告再作出損害其名譽的行為及索償,但他同時遭被告反索償。案件昨在高院開審。麥包出庭作供,辯方盤問他時直指他誇大和「做戲」,但他激動否認,聲稱自己事發時已入行二十多年,「我未到高峰,畀你哋拉番落嚟,我由九線尾、十線頭,一步一步腳印行到今日,人生有幾多個咁多年呢?」他作供期間更一度哽咽。

原告麥長青,兩名被告依次是黃美芳及天時達(香港)有限公司。麥包指稱,被告一方就一張面額一百一十八萬元及已存入他銀行戶口的支票,派人到電視城追討款項,令他失去廣告代言合約以及演出機會,他因此要求被告對他的損失作出賠償。他目前未計好實際的損失,只透露金額是七位數字。被告一方則向麥包反索償一百一十八萬元。

麥:代言廣告客戶受滋擾

麥包昨供稱,事件源於其妻子林孜投資買賣iPhone失利,經追討下,一名男子償還了部分款項,包括一張面額約一百一十八萬元由被告公司發出的支票。麥包指,他並不認識被告,林也是後來才說曾拿他的錢去投資,林該次投資共損失四百多萬元,他因此要「按咗層樓去借二百幾萬還畀人(其他朋友)」,但他認為沒有欠被告錢。他在庭上說:「我使呃你(被告)?我爭你嘅我一定還!」

對於麥包在書面供詞聲稱,一六年一月有彪形大漢到電視城追數,以及他的廣告代言客戶遭滋擾,他昨承認這些事非他親眼所見,而是經理人轉告他的。他表示,當時無綫高層樂易玲亦有詢問此事,但樂及其經理人均拒絕出庭作供。

「做嘉賓得五百蚊利是咋」

被告一方質疑麥包聲稱被換角一事與被追數無關,又列舉他事後仍有不少演出機會,如出席節目《Do姐有問題》,但他表示該些是「做嘉賓咋,得五百蚊利是咋!」他強調無綫高層確曾查問追數一事,他覺得事件確令他無法再獲公司信任,之後他演出劇集及主持工作大減,原本有劇要當主角亦被易角。他一度哽咽稱妻子亦為他事業受挫而自責,他認為未能盡責保護妻子。

在法官詢問下,麥包承認無綫高層沒有說過無人找他拍劇,是與追數或廣告客戶受滋擾有關。法官亦詢問他何以覺得「搞事」的人是由被告派出,他解釋因曾有聲稱是被告代表的人致電其妻子留言稱:「會搵人到TVB搞我。」案件編號:HCA 25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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