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務處外籍助理處長陶輝報住清水灣碧水新村牌照屋被質疑違規,除涉僭建及霸佔官地外,更被指作出租作民宿用途。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昨表示,已得悉有關事宜,除地政總署及民政事務總署正在調查外,警隊內部亦有調查涉事警務人員有否違反警隊內部指引或公務員守則,而有關警員未被停職。
在昨日的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上,多名議員關注警隊高層涉僭建、霸佔官地及出租牌照屋等。議員梁繼昌問及警務人員兼職或開設公司,是否需要申報?鄧炳強回應指,警務人員申請進行兼職,須向部門申請,由人事部負責,若職級高於助理處長,則需要更高級人員批准;至於進行投資及經營業務,則需向公務員事務局申報。
鄧續指,去年有廿四名正規警務人員被執法部門拘捕,較前年的四十五人減少四成六。有關人員涉及廿三宗案件,其中六宗涉及盜竊、店舖盜竊及詐騙;兩宗涉及性罪行,三宗涉及雜項案件,另涉及藏毒、疏忽照顧兒童,有五宗涉及廉署案件,兩宗涉及海關案件。
多名建制派議員則批評民主派議員嚴人寬己,指毛孟靜位於港島區的住宅涉僭建多年,但至今仍沒有修正,其中議員陸頌雄指,「如果一視同仁,咁毛孟靜僭建咗咁多年,都唔理,我一講就有人叫我收聲」;議員葛珮帆亦指,毛孟靜車房變住宅,十年都還原唔到,是雙重標準,嚴人寬己。議員何啟明指,舊僭建都是僭建,不應推說。
本報記者昨在陶輝的住所外視察,早上近十一時,有四人乘坐七人車到達,當中三人走到陶輝涉被指用作民宿出租的61A牌照屋視察,並拍攝其屋頂作紀錄後離開。記者詢問各人是否民政事務總署或地政總署職員,他們無正面回應,當中一人說:「嚟睇吓嘢。」
直至下午一時,陶輝先後兩次離開寓所,其中一次是接載家中外傭離開,但過程中均無回應記者提問。
港府指不會就個別個案作評論,強調執法部門調查時會一視同仁、依法辦事,又指所有香港人在法律面前皆平等,不會理會涉事人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