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黑暴是港產恐怖活動

有人因為說了一句愛國話而被打至重傷;有店舖因為發表不同意見遭人打砸搶燒;有老伯被人用磚頭掟中慘死;有人被燒成火人;更有人在街頭鬧市放炸彈;有人向警員開槍。這些都是去年反修例黑暴期間發生的事,試想這些行為若發生在英美,當地政府會不將之定性為恐襲、執法人員會不果斷開槍嗎?

遠的不說,今年二月英國倫敦南部發生持刀襲擊案,造成三人受傷,警員到場後向行兇男子開槍,結果該男子當場斃命。事後英國政府將之定性為恐怖襲擊,首相約翰遜承諾會改革恐怖主義罪行的制度,包括加重刑罰及為警隊投放更多資源。看到了吧,疑兇不過傷了三人已被視為恐怖分子,本港暴徒不知打傷過多少人甚至殺人,警方卻綁手綁腳,無計可施,別說開槍,連使用最低武力驅散也被轟為濫暴,正常嗎?公平嗎?

這種雙重標準肯定是既不正常又不公平,皆因西方掌控國際輿論權,為了打壓中國,不惜含血噴人屈得就屈,中港皆是啞子吃黃連,有苦自己知。顯而易見,本港黑暴的所作所為,比西方政府定義的恐怖襲擊更恐怖,暴徒及黑手有炸彈有槍械,根本就是恐怖組織和恐怖分子,利用反恐法嚴刑打擊,便是港府應有之義。

正如本報日前指出,打殘黑暴只需兩招,一是將所有涉案人士以反恐罪名起訴,二是速告速判,以收阻嚇作用。可惜,別看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揚言考慮將香港的恐襲風險列為「高度」級別,又計劃引用聯合國反恐條例檢控本地恐怖分子,但所謂考慮、計劃,即是同光說不練無異。

香港的情況已是十萬火急,日前警方又在九龍灣一所舊校舍檢獲大批爆炸品,黑暴為了所謂的民主,瘋狂血腥攬炒,要無辜市民陪葬,早就不是爭取民主,而是大搞恐怖主義。治亂世用重典,港府將黑暴分子一律控以反恐罪名後,下一步便要為國家安全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