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考員認識場內考生須申報 新指引惹爭議

【本報訊】因應新冠肺炎,中學文憑試監考員今年需應對額外防疫工作,同時考試及評核局亦加強了申報制度。考評局指為避免利益衝突,本年度新增了措施,指禮堂監考員如發覺試場內有其認識的考生,包括校內所教的學生,亦要填寫報告,監考員擔心增加工作之餘,「簽署」一欄如果須考生簽名,變相可能會剝削考生的休息時間。

考評局指,按廉政公署的建議,如禮堂監考員發現試場內有其認識的考生,除必須即時向試場主任申報,及試場主任靈活安排其他監考員收集有關考生的答卷、回答其查詢或陪同前往洗手間外,試場主任須在報告書記錄有關監考員的申報,並確認是否已作出上述的跟進行動,藉此提升監考人員對上述條款的認知及記錄試場已履行有關職責,以保障監考人員。

憂手續削考生休息時間

據了解,監考員過往只需申報,場內考生是否其親友、家人,包括其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姊妹或同住親屬等,今年擴大至「認識」的人,包括校內所教的學生。根據考評局的「考務人員需注意有關利益衝突的守則」指,試場主任、監考員或其配偶不可在補習學校任教或擔任管理工作。

有多年監考公開考試經驗的張老師表示,對考評局的新安排表示不解,他明白若監考員與考生為家人或親友關係,就有申報的需要,但監考時,遇上校內曾教的學生亦屬平常,故若要申報,無疑是加重了行政程序,而表格上「簽署」一項,他不清楚是要監考員還是考生簽署;若要考生在考後簽署確實,變相可能會剝削了考生的休息時間。

另外,有校長坦言不知道考評局有上述新安排,他亦認為教師在監考時會遇上學生亦屬平常,他估計局方擔心教師會向考生「通水」。他表示,教師在場內難以有效方法向考生「通水」,加上今年考生需要戴上口罩,基本上難以認出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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