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聚令迄發25張告票 復活節假期加強執法

【本報訊】警方截至昨日凌晨,根據第599G章禁聚令向在公眾地方群組聚集的市民,發出二十五張定額罰款告票。衞生署、漁農自然護理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房屋署、民政事務署、食物環境衞生署和警方按有關規例巡查一萬七千九百零九次,發出二千二百一十三次口頭勸喻。政府指,執法部門在復活節長假期間會如常在各類公眾地方巡查和執法,希望市民和各有關處所的營運者遵從公告的各項規定。

政府強烈呼籲,市民應為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着想,護己護人,減少社交接觸,盡量留在家中;避免到人多的地方;日常生活中應盡量與他人保持適當的社交距離,避免社交聚會;和別人見面不要握手及避免聚餐飲宴等活動;及押後非必要舉行的會議或透過視像/其他遠程科技進行會議,以減少接觸沒有出現病徵的感染者的機會,並減低社區出現群組個案的風險。

有些市民可能打算利用假期前往掃墓。為預防個人及家人免受感染,政府呼籲市民認真考慮押後掃墓日期,防止病毒在社區擴散。

餐飲業處所違規 3宗檢控

另一方面,截至昨日凌晨,根據第599F章有關餐飲業處所的指示,食環署和警方對涉嫌違例的處所共提出三宗檢控。食環署、衞生署、警方、民政署總共巡查了三萬二千一百四十一次,共發出一千八百一十三次口頭勸喻。

至於有關表列處所的指示,食環署、康文署、民政署和警方則在其負責的表列處所巡查二千一百八十九次和發出二十四次口頭勸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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