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署警方聯手巡酒吧執法

【本報訊】《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生效後,食物環境衞生署人員在警方陪同下,昨晚到尖沙咀諾士佛臺巡查酒吧。當局表示,除了食環署人員可於食肆執法,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人員亦可於公園執法,而警方亦可獲授權執法。

查檢是否有逃疫監人士

昨晚八時許,約十名食環署人員及約四十名警員,一行逾五十人到達諾士佛臺,他們逐一進入各酒吧巡查,有警員手持拉尺,用作量度枱與枱之間是否留有規定的一點五米距離,但未見派上用場,警員主要留意客人當中是否有人戴上檢疫人士的電子手帶,而食環署人員則向酒吧負責人解釋規例。現場所見,現場較為冷清,部分店舖沒有營業,酒吧客人不多,未見同枱多於四人,期間有食客見警員查牌尷尬得用紙巾遮面。

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衞生)陳偉基表示,當局仍在考慮哪些部門的人員可獲授權執行規例,但基本上可於公眾地方執法的政府人員亦可獲授權,警方屬其中之一。他舉例說,如果在公園,康文署管理人員便可以執法。

消息指,警方已向內部發出指引,循三方面協助其他部門實施新禁令,包括接獲報案時,警方會派員到場了解,向違規商戶作警告,並交予相關部門考慮採取進一步行動;二是日常查牌時,即巡查持牌商戶如電子遊戲機中心或桑拿浴室等,看是否有人違規;三是平日在街上巡邏時會加強留意,將違規情況通報相關部門,協助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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