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倡失業可領半年津貼

【本報訊】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不少「打工仔」面臨失業。政府於一月曾宣布將向失業人士提供有時限現金津貼,涉及約一億元,但其後表示會簡化措施,透過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直接向合資格職津住戶和學生資助住戶提供津貼,每個合資格學生資助住戶可獲四千六百四十元,換言之其他失業人士則未能受惠。工聯會權益委員會昨(10日)到政府總部請願,促當局切勿「走數」,盡快落實一月「特首承諾版本」的失業現金津貼。

委員會代表指摘政府出爾反爾,稱特首於一月曾宣布向失業一個月或以上的失業人士,發放最多三個月的現金津貼,而失業現金津貼最快於十月發放,針對就業不足人士,曾經領取在職家庭津貼並符合每月總工時要求的人士,則可申領最多三個月的現金津貼。但現時卻以簡化申請為由,將發放對象大幅縮窄至曾領取在職家庭津貼或學生資助住戶特別津貼的受助人,受助對象亦由失業者轉移到低收入住戶。

僱員再培訓局停課至3‧31

委員會代表同時提出多項建議,包括盡快實施失業現金津貼計劃,並提前於十月前派發失業現金津貼,而計劃必須包含全港有需要的失業人士;將失業現金津貼的發放期應由三個月延長至六個月,及盡快研究制訂團體提出的「緊急失業援助金」計劃。

另外,考慮到疫情的最新發展,僱員再培訓局宣布繼續停課至三月三十一日,以減低因人群聚集和社交接觸引致病毒擴散的風險。同時,再培訓局「特別‧愛增值」計劃的截止報名日期會延長至六月三十日,方便更多有需要的市民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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