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前圖徵銷售稅撞板 政商界不滿 港府始跪低

【本報訊】政府開徵銷售稅早有滑鐵盧的經驗,二○○六年時任財政司司長唐英年曾企圖引入俗稱「銷售稅」的商品服務稅(GST)以擴闊稅基,並提出可寬減薪俸稅等直接稅項及貧窮戶可有補貼,以換取開徵新稅,但遭部分商界、基層及政黨強烈反對,政府最終「跪低」擱置計劃。

曾提九新稅種 料庫房年收180億

早於上世紀八十年代,港英政府已提出銷售稅的問題,但未有任何行動。回歸後,金融風暴導致港府財赤連年,再醞釀開徵銷售稅,立法會先發制人,○○年二月以大比數通過「反對政府開徵銷售稅」動議。但政府於同年六月仍成立「稅基擴闊的新稅項事宜諮詢委員會」,專責研究實施新稅項可行性,翌年八月委員會的報告提交九種新稅種建議諮詢公眾,但傾向開徵百分之三銷售稅,估計每年可為庫房帶來最少一百八十億元收入。

然而政府一直按兵不動,至○六年時任財政司司長以人口老化等為理據,就開徵GST展開為期九個月公眾諮詢。據當年的諮詢文件,假設稅率百分之五,每年有三百億元稅收,每年營業額達五百萬元以上企業強制登記代政府收稅,料約有六萬五千家企業須登記,同時會推行旅客退稅計劃,以免打擊本港購物天堂的美譽。

為減少推動新稅的阻力,政府也建議向綜援戶、非綜援戶的低收入家庭及一般家庭提供支援措施,金額最高可達每年五千五百元;同時又建議下調薪俸稅、利得稅及多項間接稅稅率,但未有提供具體寬減幅度,故令社會無從判斷利弊,加上擔心變作加稅的「無底深潭」,社會強烈反對,最後政府決定擱置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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