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住宅電費補貼 倡擴至劏房戶

【本報訊】本港經濟大受影響,政府早前提出為所有於去年十二月四日屬電力公司登記的非住宅用戶戶口,提供為期四個月的電費補貼,將按其用電量每月補貼七成半,上限為五千元,涉款二十三億元。立法會財委會昨通過有關撥款申請,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指非住宅用戶的用電量,最快將於明日開始計算。

議員多數贊成有關建議,更提出希望能擴大計劃的受惠用戶,包括劏房戶、在去年十二月四日後登記的非住宅用戶等。其中議員胡志偉認為部分中小企的用電量不大,建議政府應為每月電費在三千元以下的中小企提供百分之百的津貼,三千元以上的才按比例資助。

黃錦星回應指政府在提供排污費津貼時是按比例資助,而且基於環保考慮,即使中小企電費不多亦不會提供全數資助,認為是次只補貼非住宅用戶七成半電費的做法合適。

賠償豬農 涉款逾三億

至於去年五月爆發非洲豬瘟,漁農自然護理署亦因此提出逾三億三千萬元的撥款,向需銷毀豬隻的豬場負責人賠償和預留撥款以便發生類似事件時可即時賠償,有關撥款亦獲通過。但不少議員質疑金額過高,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徐德義解釋,撥款中有三千萬元為預留金額,指涉事豬場需待撥款通過後才獲賠償,為免日後再有類似事件發生才成立預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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