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黎智英50萬 李卓人入自己袋9個月

【本報訊】工黨立法會前議員李卓人與壹傳媒黎智英昨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被捕。事實上,李與黎兩人關係密切,李曾被踢爆收取黎秘密捐款,更將部分捐款「袋住先」長達近九個月,直至後來事件曝光,李才急急將款項交還工黨,而有關捐款更一直未有向立法會秘書處申報利益。

醜聞曝光 稱代工黨收取

二○一四年七月,違法佔領行動前有密件揭發黎智英曾向多個泛民政團及立法會議員秘密捐款逾四千萬元。時任立法會議員兼工黨主席李卓人亦被踢爆曾於一三年十月及一四年四月分別收取黎五十萬元及一百萬元。但李把首批五十萬元捐款存在其個人銀行戶口,「袋住先」長達接近九個月,直至捐款醜聞曝光,才將捐款轉至工黨戶口,期間李並未有向立法會申報,李更辯稱捐款是代工黨收取,不涉及個人利益,因此未有作出申報。

無人遭起訴 團體促徹查

李卓人把捐款「袋住先」而未有向立法會作出申報的做法引起社會各界質疑。多個團體不滿,並要求廉政公署徹查事件。一四年八月,廉署突擊上門搜查黎智英及李的寓所,黎及李曾到廉署受查。廉署亦曾搜查李的辦事處,其後多次邀請工黨多名成員到廉署助查,但最後都未有起訴黎、李或任何工黨成員。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