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檢手機搜證 可查其他罪案

【本報訊】警方調查案件需要大量證據,用作溝通和紀錄的手機,隨時能成為破案關鍵。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警方在合法調查和程序情況下,絕對能收取疑犯手機檢視內部資料,包括訊息對話內容、通話紀錄和相片等文件;一旦調查期間發現有證據涉及案件以外的其他罪行,警方亦能由此繼續作出調查,以了解有否牽涉其他罪案。

申搜查令檢閱手機內容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一般的檢控案件,收取被捕人士的手機作調查用途是十分正常,因手機內資料可能會找出不同訊息和犯罪證據,但警方必須先要向法庭申請搜查令,才能檢閱手機內容,「一般拎走部機,就唔需要搜查令,只要懷疑你有犯罪可能就得;但要睇手機的資料,就必須要搜查令。」

他又指出,一旦警方獲得法庭批准檢閱被捕人士的手機資訊,就不能限制警方調查範圍,「若警方調查期間發現有其他案件的資料,涉及違法的,都可以一併調查,唔可能只限制警方只係睇今次調查的內容,而忽略其他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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