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貨主 騙取5500個 盜領口罩 印傭囚4周

【本報訊】卅五歲印尼籍女傭於情人節到銅鑼灣一間快遞公司領取包裹時,發現兩名同鄉分別訂購了包裹,合共五千五百個口罩,遂起貪念,假冒兩名貨主身份騙取口罩。該名印傭遭真貨主揭發後被警方拘捕,她昨被押往屯門法院提訊,並承認兩項欺詐罪。裁判官斥被告犯案如失去理智,直指在目前困難之際,人們應守望相助,而不是偷竊強搶,遂判被告監禁四星期。因兩批被竊口罩只能檢回其中一批,被告除歸還該批口罩外,另需向快遞公司賠償未能檢回的三千五百個口罩,合共一萬二千元,否則加監十天。

兩項控罪指,被告Masriki於今年二月十四日,在銅鑼灣中心店舖Anny Express內,向Anny Express職員訛稱是ITA及Sri-Yatin,從而不誠實地取得ITA的三千五百個口罩,及Sri-Yatin的二千個口罩。

倘不賠償 加監10日

控方透露案情指,兩名事主於一月中旬由印尼訂購的口罩早前送至快遞公司。案發當天,被告訛稱是事主,從而欺騙快遞公司職員,結果成功騙取事主訂購的口罩。至同日中午,其中一名事主上門領取口罩時,發現貨物早被取去,撞巧被告當時亦在現場,遂當場截停被告。

警誡下,被告招認因貪心才騙取口罩,她以七千一百四十元,把其中一批共二千個口罩賣給他人,該批口罩被警方檢回;另一批共三千五百個口罩則未能檢回,被告聲稱已經把它們給予一名印尼籍女子。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因為財政困難,急需金錢支付病父醫療費,才一時犯案。被告後悔犯案,並願意賠償。裁判官質疑被告陷入財困,如何有能力賠償,被告稱有九千元存款。裁判官下令被告先繳交部分賠償,餘款需在三周內清還,否則加監十天。

案件編號:TMCC 17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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