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視像追蹤隔離者 私隱署指合法

【本報訊】港府在口岸實施強制檢疫後已有逾二千人需在家中坐十四日「疫監」。對於有指政府使用視像通話以確定有關被檢疫人士留寓所會否違反私隱例,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指,相關行為是合法,當中收集的位置資料有機會涉及大眾期望有高度私隱的個人住所,但亦是根據檢疫令進行檢疫的地方,故為了接受檢疫人士及公眾利益,檢疫人員有責任檢查這些接受檢疫人士是否留在申報地點。截至昨日傍晚六時,該署未有接獲有關強制檢疫措施的投訴個案。

警員醫護遭起底 個案爆升

公署指,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相關條文,衞生主任有權向被檢疫或隔離人士施加指明的條件,要求並獲被檢疫人士同意提供有關個人資料,包括檢疫處所的情況,以及使用現行普遍使用的應用程式及影像設備,該等功能必須由被檢疫者自行啟動。此外公署指,近日發現龐大數目及有組織地對警務和醫務人員進行起底,並作出煽動和恫嚇,對此表示譴責並警告可能觸犯刑責,並已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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