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護乏保障 何栢良倡新冠肺炎列職業病

【本報訊】新冠肺炎已在本地出現社區傳播,香港大學感染及傳染病中心總監何栢良昨表示,現時醫護人員等高危職業一旦染疫,將不受法例保障,亦不會有賠償,他促請政府緊急修例,將新冠肺炎列入《僱員補償條例》附表二的職業病類別中,令高危職業人士染疫後可獲合理賠償,更呼籲政府馬上刊憲緊急立法,盡快修例以堵塞漏洞。

感染沙士殉職 無法定賠償

何栢良表示,二○○三年「沙士」有多名醫護人員染病或殉職,但由於當時「沙士」並未列入職業病,受感染醫護人員無法根據法例獲得應有賠償,「賠償大部分是恩恤性質,同情你才給你,而不是一個法例的保障。」直至二○○五年,「沙士」才正式被列為職業病,並寫明從事醫護、研究等需接觸患者工作的人士都會受法例保障。

此外,對於本港已對內地入境人士實施強制檢疫,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如僱員被衞生主任要求或命令接受檢疫,衞生主任會為該僱員發出醫生證明書,政府鼓勵僱主體恤和諒解有關僱員的情況,作出彈性處理,包括在可行情況下容許僱員在家工作,或讓他放取有薪假期,有助維持良好的勞資關係及保障所有僱員及社會大眾的健康。

約滿外傭續留港 彈性處理

對於菲律賓政府暫時禁止國民前往香港和內地,羅指,政府已採取彈性安排,讓所有在今年三月卅一日或以前屆滿的外傭合約,可在僱主及外傭雙方同意下,延長合約最多至今年五月卅一日。僱主及外傭可直接向入境處處長提出延長逗留申請。至於一些放假回鄉而未能回港的外傭,政府會繼續與菲律賓當局解釋,香港已採取的防疫措施,希望讓外傭早日回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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