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水塗抹待售口罩 澳門男被控

【本報訊】澳門一名五十餘歲的無業男子,於周一因涉嫌用口水塗抹一批待向公眾發售的防疫口罩,遭刑事起訴。法庭採取強制措施,他需交擔保金及定期向警方報到,案件將發還檢察院繼續偵辦。就案情而言,檢察院對故意破壞防疫物資的行為予以嚴厲譴責,將加快查辦,並適時提請法庭依法加重處罰,並呼籲市民積極配合政府的防疫措施,珍惜防疫物資,勇於舉報以追究任何干擾或破壞防疫工作的違法行為。

該名男子因涉嫌觸犯毀損罪,一旦罪成,最高可判處三年徒刑或罰款。然而,倘存在加重情節或者特別加重情節,《刑法典》第二百零七條對加重損毀罪可判處至五年徒刑或判處兩年至十年徒刑。

疑不滿質量 320個報廢

事發於周一,該名男子在路環衛生中心購買防疫口罩,期間懷疑不滿口罩質量,與在場的工作人員發生口角,突然向一批口罩塗抹口水及鼻水,導致卅二包、合共三百廿個口罩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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