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私人檢控告西灣河開槍警員

【本報訊】去年十一月警方於西灣河槍擊示威者事件引起爭議。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昨入稟東區裁判法院,以私人檢控方式入稟控告於西灣河向市民開槍的警員關家榮,指關涉干犯「企圖謀殺」及「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企圖射擊、傷人或打人」控罪。許表示已搜集足夠證據,並有三名證人作供。

此方式告警暴 史無前例

許智峯強調,入稟只是針對個別警員違法行為,並非針對整個警隊,且修訂《逃犯條例》風波爆發至今,警隊並無就個別警員的違法行為作出處分或起訴,故其只好循個人方式入稟。

許智峯法律團隊律師楊浩然表示,市民以私人檢控方式控告警暴是史無前例,要在沒有足夠資源,亦沒有警方賦予搜證權的情況下,面對警方龐大法律團隊及律政司隨時介入等困難。楊指出,私人刑事檢控需先由原告人入稟,再排期聆訊,等待法庭確定表面證供成立後,再發傳票傳召被告上庭,律政司可隨時提出理據反對。許智峯上月為支付官司費用發起眾籌,至今籌得三百三十八萬元,會用於五宗控告警方案件,但現階段暫未向任何律師支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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