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創造條件 大事可成

面對七個多月未平的反修例風波暴亂,朝廷駐港大臣日前在《人民日報》撰文,重申朝廷支持香江府衙要在香港建立和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並強化執法力量,着力補齊這一香港「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突出短板」,更好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這裏所說的「突出短板」,首先就是回歸二十二年,香港特區政府還沒有落實《基本法》二十三條規定的為國安立法。這個短板之突出,是反中亂港不斷得逞,國家安全、香港繁榮穩定不斷受到威脅和破壞,以至爆發了這場前所未有的政治動亂的重大原因。這個短板不補齊,維護國家、維護香港穩定繁榮就無從談起。

當然,即使有一日二十三條立法,也不代表萬事大吉。如果在香港的司法體系和人事層面未能做到「以符合國家和香港利益為首要考慮」,二十三條立法的執行還會出現重大偏差,甚至形同虛設。因此,這個「突出短板」不僅是一紙法律文件,而且和香港「一國兩制」的制度體系,特別是和司法領域的人和事相聯繫。此短板之補缺是一個可觀的工程,要動用中央全面管治權的力量才有望推動,任重道遠。然而,時下僅就補齊二十三條法律文件而言,也還相距甚遠。這些年,香江府衙總是強調二十三條立法的條件不成熟,未達成「社會共識」。現在林鄭搞的那個《逃犯條例》修訂又引發了大暴亂,想必她更有大把理由「小心處理」——實際上是「無限期擱置立法」。因此,朝廷駐港大臣的撰文呼籲恐怕又是對牛彈琴。當然,筆者相信,北京不會讓這個「突出短板」再長時期缺失下去。

對朝廷而言,「止暴制亂」這個當前最緊迫的任務完成後,為二十三條立法當成為又一個最緊迫的任務,北京若作此想,無疑捉住要害。不過,前提是這個止暴制亂必須是斬草除根、除惡務盡的止暴制亂,必須是令反中亂港勢力被打得沒有力量再次掀起風波的止暴制亂,如此方能為二十三條立法創造最好的條件和形勢,一鼓作氣,大事可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