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港航遭越洋追討2.1億 官判原告勝訴

【本報訊】香港航空有限公司上月被一間愛爾蘭飛機租賃公司入稟香港高院民事控告,向其追討由英國法院判定的欠款。原告昨向聆案官申請簡易判決,要求法庭直接判原告勝訴和下令港航還款,港航一度反對,要求延遲二十八天以呈交抗辯文件。惟聆案官認為本案簡單直接,而港航未能提出合理理據要把案件押後讓其抗辯,故判原告勝訴,下令港航需支付二千七百萬美元(約二億一千萬港元)欠款及利息給原告。

原告Alafco Irish Aircraft Leasing Sixteen Limited,被告香港航空有限公司。入稟狀指稱,根據英國法院去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作出頒令,被告最遲要在去年十二月六日支付逾三千四百二十六萬美元及十九萬英鎊給該飛機租賃公司,折合約二億七千萬元,但被告沒有還款,因此原告再在香港興訟,要求被告清還欠款、利息與訟費。因港航已支付部分欠款,在雙方商討和確認後,法庭下令港航需付餘款及利息。案件編號:HCA 227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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