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延發報告 前委員稱做法奇怪

【本報訊】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延遲發布就反修例事件而展開的審視工作階段性報告,待相關司法覆核案件作出裁決後再作決定,監警會副主席謝偉銓對監警會未能按計劃如期於年初公布首份階段性報告表示遺憾,並解釋延遲公布是考慮到司法覆核結果的影響。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兼監警會前委員張達明亦指,對監警會延遲發布首階段報告的做法感到奇怪。

憂影響司法覆核結果

張續稱,若監警會認為有問題應該一早叫停工作,而不是現在才決定延遲發布,加上法庭沒有頒下任何臨時禁制令,調查報告亦不是直接評論司法覆核案件,兩者根本沒有關係,故認為監警會不是因為法律原因而暫時不公開報告。監警會前委員鄭承隆指不理解有關決定,認為報告倘只是陳述事件和收到的投訴,不會與司法覆核案件有衝突。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容海恩指,如報告只屬階段性,而內容已完成,可不必等待司法覆核結果,但若監警會考慮到報告的完整性,欲加入司法覆核結果報告,選擇延遲發布亦無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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