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淪黑暴 食署 水署 地署 郵政上榜

公務員知法犯法參與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暴亂,據了解,由於不少被捕後獲保釋,而未被起訴的人士未有通知其部門,故相信不只四十一名公務員因牽涉參與非法公眾活動而被捕。被捕人數居榜首的部門為消防處,至今有十一人涉案被捕,當中有兩人已被檢控;其次是食物環境衞生署、路政署及水務署,各有三人。有學者和立法會議員認為,有關公務員知法犯法,更有可能因公徇私,屢屢將政府機密資訊外洩,認為廉政公署應要介入調查有否公務員收受額外利益,對外通風報信。

已遭落案起訴的公務員,包括一名消防員和一名救護員外,還有兩名分別於水務署和路政署工作的人員同樣已遭檢控。至於被捕人士方面,郵政署、社會福利署、司法機構、地政總署、環保署、運輸署、房屋署、機電工程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以及政務司司長辦公室的職員均榜上有名,各有一人被捕。

憂洩政府機密 應主動調查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表示,公務員參與違法示威是一邊收公帑,一邊違法,更應要了解他們有否另外收受利益,對外通風報信,「廉署應主動調查,因為呢啲都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無論你返工收工,你都係公務員,市民對公務員嘅守法意識同要求係更高!」

或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認為,大量公僕參與違法示威被捕,情況已經令人憂慮,擔心涉及參與違法示威的公務員,不只四十一位。她指出,被捕人士當中更有不少為紀律部隊成員,部分人有可能接觸到不少政府內部機密文件和資料,更可能牽涉人員資料,用作網絡起底之用。她認為,廉署應主動調查,並先以現時被捕人員作調查方向,一旦確實有相關違法行為,很可能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議員:被檢控者應停職停薪

葛續指,現時被檢控公務員只需要停職但毋須停薪,形容做法不合情理,建議局方應考慮改善,例如考慮被檢控的公務員需要「雙停」,包括停職停薪,一旦罪成更應該有固定程序,安排解僱有關人員。

可設程序解僱罪成公務員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日前表示,截至去年十二月卅一日,有四十一名公務員因牽涉非法公眾活動而被捕,當中卅一人已被停職,餘下個案則積極跟進當中。羅續指,過去數月因違法而被捕的公務員數字,是佔整體公務員極少數,整體而言公務員團隊仍是堅守法治、盡忠職守;若公務員如干犯刑事罪行,除受法律制裁外,政府必定按既定機制對他們採取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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