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逗)公帑 作反禍港 41公僕暴亂被捕 僅31人停職

公僕知法犯法參與反修例暴亂,至少有四十一名公務員因牽涉非法公眾活動被捕,當中卅一人已被停職,消息透露,近六成被捕公務員為紀律部隊人員,消防處佔最多,有十一人被捕。有立法會議員及學者批評,被捕者一邊領公帑,卻一邊與政府「對着幹」,吃裏扒外,行為可恥。違法公務員應被解僱且永不錄用,廉政公署要介入調查有否公務員收受利益,通風報信,直言:「一個都唔可以放過」,政府及保安局責無旁貸。

學者倡廉署介入查有否收賄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昨表示,截至去年十二月卅一日,有四十一名公務員因牽涉非法公眾活動而被捕,當中卅一人已被停職,餘下個案則積極跟進當中。過去數月因違法而被捕的公務員數字,是佔整體公務員極少數,整體而言公務員團隊仍是堅守法治、盡忠職守,香港社會不會因為極少數個別情況而抹殺公務員盡忠職守。他又指,政府已多番告誡公務員切勿參與非法活動,公務員如干犯刑事罪行,除受法律制裁外,政府必定按既定機制對他們採取法律行動。

羅智光:公僕調薪機制不變

被問到被捕或停職的公務員是否包括紀律部隊人員和教師,羅表明不會詳細討論。至於被問到將被捕但法庭未裁決的公務員停職,是否違反未審先判的原則,他則指,停職是基於公眾利益為由,以及考慮社會對公務員在違法後,是否適合返回工作崗位和行使職權的觀感。羅強調政府對公務員違法是零容忍,不會姑息縱容。

至於公務員薪酬調整方面,羅智光稱過去每年都會在財務委員會上按既定機制提出,並考慮以整體公務員利益為依歸,從來不會考慮個別部門或職系的表現。他又指,機制沿用多年,受公務員信賴,要維護機制,看不到有理由要偏離機制和邀請個別部門首長解畫。

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指,公務員作為政府架構內的一分子,理應切實履行一國兩制制度,並非作出分裂國家行為,而且參與違法示威既引起社會混亂,亦影響市民對公務員專業形象。

律政司調查歎慢板毀法治

周又批評,政府未有負擔懲罰違規公務員責任,迴避問題,認為對於處罰違法的公務員是「一個都不能放過」;而律政司處理有關案件不應放輕手腳,應盡快處理,彰顯法治。

理大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表示,公務員屬政府一部分,參與針對政府的暴亂變相是吃裏扒外,一旦確實必須解僱且永不錄用,加強阻嚇。他續指,政府對公務員灌輸法治概念和遵守的監管和培訓不足,導致公務員有恃無恐,打擊政府形象,坦言:「你唔滿意政府,可以選擇辭職以明心志,唔係好似依家咁,又收政府錢,又做破壞社會安寧嘅事。」他認為,廉署亦必須主動調查有否公務員行為失當,例如收受外界利益,對外界洩露政府資訊。

時事評論員陳雲生則認為,政府至今未有正視公務員政治忠誠,亦沒有執行公務員政治中立,因此現時所有問題一次過爆發。他指事件引起社會關注,但政府仍未清楚交代所涉公務員的數字,局方有責任整頓公務員的忠誠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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