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扮識土耳其能源部長 中年漢涉呃92萬

現年四十五歲的男子,於○六年出示與中東人士的合照,並涉嫌訛稱認識土耳其能源部長,又表示可以取得俄羅斯石油配額,並以每月可以獲利數萬美元作招徠,成功欺騙跨國企業的財務總監投資超過十一萬美元(約九十二萬港元),但之後卻聲稱投資出現問題,他事後沒有還款,又失去聯絡,更離開香港,直至去年返港時才被拘捕。涉案男子在區院否認一項欺詐罪,案件於昨日開審。

被告劉國仁,被控於○六年九月詐騙事主郭耀偉十一萬七千美元。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於○六年經介紹而認識跨國企業董事長的私人助理林增輝,並向林表示認識不少有錢有地位人士,亦指自己參與不少大工程項目。

被告後來向林表示認識土耳其能源部長,又出示與阿拉伯人合照的照片,稱可獲得俄羅斯石油配額,邀請林參與投資,林當時以沒有多餘資金為理由,拒絕投資。林後來在被告要求下,介紹其同事、亦即當年任職財務總監的事主郭耀偉給予被告認識。

被告未依期還款後消失

被告向郭出示資料及與外國人合照的相片,游說郭參與其石油項目,指每售出一噸油便可獲利一美元,及每月的石油配額約五萬噸,一年的配額約有六十萬噸。被告指該項目需一百六十萬元資金,郭則表示只會投資一百萬元,並在商談翌日到香港,把五萬三千美元轉至被告聲稱是土耳其能源部長的銀行戶口。

被告及後再游說郭加大投資額,又介紹另一名投資者給予郭認識,表示該投資者亦有注資。郭最後同意增加投資額,並再轉帳六萬四千美元,前後即已投資了十一萬七千美元(約九十二萬港元)。郭另要求被告簽署協議,被告在協議當中承諾會在○六年十月尾前還款,以及在隨後的十二個月,每月支付五萬美元等。不過,被告並未依期還款,更指因投資出現問題而不能還款,郭及後亦不能聯絡被告。

事主同事對事件感內疚

被告後於○七年兩度受查,他在○七年十一月離境,直至去年八月入境時再被拘捕。控方昨先傳召林增輝出庭作供,他表示因今次事件感到內疚,並曾遭事主怪責。

案件編號:DCCC 99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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