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教練禁足全港商場

年輕健身教練被指於上周四拆禮物日,在旺角朗豪坊內美心集團旗下的星巴克咖啡店起腳踢店內貨架,令貨架及杯子損壞,事後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昨被解往西九龍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按控方要求,把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廿四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期間被告獲准以五千元現金保釋,但須遵守禁足令、宵禁令及不得進入任何商場,成為修例風波以來禁足任何商場的首例。

亦任喉匠裝修工及散工

廿歲被告王焯彥,被控於本月廿六日在朗豪坊四樓二號舖星巴克咖啡店內,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星巴克咖啡店的財產,即杯及貨架。被告報稱是銷售員,但辯方指其實被告為健身教練,只是仍未考取到牌照,現只在健身中心負責銷售產品,但下月將考取教練牌,被告亦有做水喉匠、裝修工人及廣告工程等多份散工。

需待索口供天眼等證據

據控方指,案件需等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聯絡涉案店舖員工及目擊證人以錄取口供、尋找拍攝到現場事件的影片,以及檢取朗豪坊各層的閉路電視片段。控方反對被告保釋外出,惟裁判官最終批准保釋。

裁判官下令被告以現金五千元保釋外出,除了其住所將軍澳日出康城的商場地下範圍外,不得進出任何商場。另被告須遵守每晚十二時至早上六時的宵禁令、不得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居於報稱地址。被告亦須在每周一晚上八時至十一時到旺角警署報到,並下令被告禁足旺角一帶。

大批市民於拆禮物日當晚響應網上號召到多區的商場聚集,期間有店舖遭人破壞,最終需要防暴警察進入商場將人群驅散。

案件編號:WKCC 476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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