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政見不同不等於可合理犯法

【本報訊】反修例示威及暴力衝突不斷,本港法院亦多次受破壞,甚至被縱火。香港律師會昨表示,眼見社會普遍對法治有兩大誤解,例如有人以為放火及打人後只要接受法律制裁便不算違反法治,但事實這些行為有機會波及無辜的人。而社會上亦有人因不認同政府,連帶其執行的法律也一併不尊重。律師會強調,政見不同不等於可合理犯法,「無論目標有多高尚、遠大,行動也不能無視法紀。」

律師會指出,向來和平的香港近期忽然區區起哄,日日都有街頭抗爭,很多市民望見不停在大街小巷出現的破壞場面,日子一久就身心俱疲,甚至視而不見,即使內心清楚知道此等都是徹頭徹尾的暴力行為。律師會提醒市民要留意法治重要性,又指二○一四年佔領運動期間,示威者會依循及尊重法庭頌布的禁制令,但在反修例風波中卻發現不少人對法治存誤解。

重申縱火傷人屬嚴重罪行

律師會又指律師不能對暴力行為保持沉默,法治的基本精神就是守法,而深層意義就是互相尊重,若每人只依從自己的「規矩」行事,社會就無法治可言。該會又引用法國作家伏爾泰名句,指任何人因不同意見而迫害他人,如惡魔無異,強調法治保障人權、產權、人身安全、言論及集會自由,但過去數月卻見到多區出現縱火、破壞,甚至有人因政見不同而被當眾毆打,重申縱火及傷人是嚴重罪行,無論背後有甚麼動機、理念,暴力始終是暴力,不可鼓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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