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台誤導 警方點名駁斥

【本報訊】警方去信廣播處處長,點名批評香港電台一則報道的用字與事實不符,認為會誤導聽眾,又指有關報道會加深大眾對警隊的誤會,「實非負責任的做法」。警方在信件中指摘港台在報道中稱,周日(22日)中環集會有在場人士向警方「還擊」,會令聽眾誤會警方主動使用武力。不過,港台就反駁,指「還擊」的用字屬事實描述,對警方不合理指控表示遺憾。

警隊官方網頁上載該封在周一(23日)由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發予廣播處處長的信函,文中指出,港台周一晨早新聞時段,報道有關周日愛丁堡廣場集會,「當中所用的字眼與事實不符,會誤導聽眾,故特此作出澄清」。信中引述港台報道指,大會堂對出旗杆的五星旗被人擲在地上,其後數名防暴警察進入廣場,演變為警民衝突,集會提早結束,「混亂期間,警察多次使用警棍、胡椒噴霧,以及舉起過手槍,有在場的人掟水樽等物品還擊,亦有人衝向警察」。

港台:還擊屬事實描述

警方澄清指,是集會期間有人違法拆下旗杆上的五星旗並擲在地上,警方才上前將之拾起免五星旗遭受破壞,惟此際有人襲擊警察,並企圖搶奪在現場襲警而被捕的一名男子,現場一片混亂,警察才需使用最低武力控制場面。警方續指,港台的新聞報道指在場人士「還擊」,會令聽眾誤會是警方主動使用武力,惟警方強調,若沒有人犯法及使用暴力,警方絕對沒有必要使用武力,批評港台的報道「會加深大眾對警隊的誤會,實非負責任的做法」,希望港台的報道能以事實為基礎,「此亦為一個負責任傳媒應有之義」。

港台發言人指出,有關新聞是根據現場採訪所見,報道中有關「還擊」的用字,屬事實描述,無意指涉任何一方主動使用武力的含意,對於警方的不合理指控,發言人表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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