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綫臨時抽起政府宣傳片通訊局發強烈勸喻

【本報訊】通訊事務管理局昨指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綫),於一九年七月十三日至十一月廿六日期間,因未有按牌照條款播放部分原定的政府宣傳短片及通訊局宣傳材料,違反其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規定。通訊局就此向無綫發出「強烈勸喻」,既敦促無綫嚴格遵守有關牌照條件,並須在未來三個月額外播放政府宣傳短片及通訊局宣傳材料,彌補不足。

解釋因需直播社會事件

無綫就事件向通訊局表示,由於無綫新聞台需要騰出時段播放與近日社會事件有關,或因該等事件而引致的突發新聞和現場直播,因此該台自今年七月十三日起,臨時取消部分原定的政府宣傳短片及通訊局宣傳材料,但未有作出補償。

通訊局指牌照規定無綫在每條節目頻道,須按照政府新聞處所編製的時間表,每小時播放最多一分鐘的政府宣傳短片,按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所編製的時間表,每周播放最多五分鐘的通訊局宣傳材料。該局認為現行機制已在播放政府宣傳短片及通訊局宣傳材料方面給予持牌機構若干彈性,故無綫在播放有關短片的困難「並非無法克服」。

通訊局又指,會容許持牌機構在特殊情況下,如現場直播或在持牌機構無法控制的情況下,偏離政府新聞處及通訊辦的時間表,但有關宣傳短片及通訊局宣傳材料須安排在有關現場直播之前或之後的兩小時,又或在原定時間後兩小時內(視乎實際情況而定)播放。

漏報天氣 商台遭強烈勸喻

另外,通訊局亦就香港商業廣播有限公司(商業電台)違反牌照規定一事作出強烈勸喻,指商台未有在一九年九月二日早上七時於AM864台播放每小時一次的天氣報道,亦未有在同日早上八時至下午二時於該台播放每小時一次的新聞及天氣報道,違反規定。漏報是由於商台直播室的傳聲器出現技術故障及一名職員忘記在早上七時讀出天氣報道,故認為商台沒有充分保持警覺,該局最終向商台發出強烈勸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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