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討報告斥平機會山頭主義

【本報訊】平等機會委員會昨日公布《管治、管理架構及投訴處理程序檢討報告》,在投訴程序的獨立檢視方面,應邀處理的退休高院法官芮安牟提及,平機會的投訴事務科及法律服務科雖然同處一樓層,但基於平機會的調停和法律協助是互不相干的職能,兩個科組均有專家而鮮會往來交換意見的「山頭主義」,建議兩個科組人員在收到投訴初期即一起坐下,討論具體個案證據。報告亦認為平機會主席的任期三年過短,因為熟悉程序需要時間,建議可將任期延長至六年。

因難勝訴而拒絕協助

檢討報告向平機會提出了廿五項建議,期望促進該會的效率及工作成果。其中指出,不少個案並非黑白分明,法律及投訴專責小組不宜純粹因為案件勝訴機會少於一半,就拒絕給予法律協助訴訟,因該類案件可讓法庭就歧視法例作出指引以消除歧視,平機會亦應為這遭否決法律協助的個案提供覆檢制度。

主席任期3年被指過短

對於平機會主席的任命,報告指應提高任命主席、管治委員會委員,以及法律及投訴專責小組成員的透明度和嚴謹度。主席的任期應由三年延長至六年,以讓新主席熟習後有更多在掌握該工作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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