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資源錯配 13辦事處丟空

【本報訊】區議會選舉上月底結束,當選的候任區議員需租地方設立議員辦事處服務社區。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後發現,房屋署轄下屋邨的三百多個辦事處中,有十三個長期空置未能租予區議員或立法會議員使用,但同時有約一至兩成區議員或立法會議員申請租賃辦事處未能獲得編配,變相資源錯配,公署建議房署檢討空置辦事處用途。

該十三個辦事處空置,分別位於油塘邨、李鄭屋邨、美田邨、美林邨、彩雲(二)邨、象山邨、彩虹邨、元州邨、新翠邨、利東邨、模範邨、逸東(一)邨及葵涌邨,當中沙田區的空置辦事處最多,佔了三個。

1至2成議員未獲編配

公署發現,房署曾為空置辦事處招租,並成功將當中五個編配予申請租賃辦事處的議員,但他們事後卻棄租,導致該些辦事處繼續空置。但公署指,現屆區議會及立法會中,除當區區議員申請租賃議員辦事處時可百分之百獲得編配外,非當區區議員、立法會直選議員及立法會功能界別議員,在申請租賃議員辦事處時,最終獲編配的比率只有百分之八十、百分之八十六及百分之九十二。

公署指,房署於過去四年只增加了廿一間辦事處,認為房署應繼續研究如何盡量增加辦事處供應,讓更多議員可在房屋署的屋邨及屋苑內設立服務點,例如將現時空置的屋邨儲物室改作辦事處;同時亦應將長期空置的辦事處用作其他用途以增資源。

公署又指,曾接獲議員投訴指聯名租用辦事處安排不公,讓原來承租辦事處的議員可繞過房屋署的編配機制,於退租前加入其他議員共用辦事處,變相產生「承繼租賃權」的問題,但房署已因應公署的建議,修訂了聯名租用辦事處的安排堵塞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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