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挑戰一國 自毀法治

對於香港的法治,北京從中英談判香港前途問題、聯合聲明簽署、《基本法》的制訂到回歸後相當一段時間,都是相當肯定和推崇的。在「一國兩制」的設計中,對於香港法治的「維持不變」最為落力,對香港的普通法、司法制度和人事全部原封不動,還添加了香港具有終審權,設終審法院。所有這一切,都說明北京對香港法治的信任、尊重和支持,並認為這是香港能夠貫徹落實「一國兩制」、保證香港長期穩定繁榮的基石。

當年北京無論怎麼評估香港可能發生甚麼亂局,也沒有想到香港的司法領域會起到那麼大的作用,沒有想到司法方面會配合行政、立法機構把香港的法治破壞掉。儘管回歸後有人提出,今後反對派發起的政治鬥爭會大肆利用法律武器,他們有不少人就是吃法律飯的,但北京還是相信香港的法治、司法獨立不會捲入政治鬥爭。

北京這樣想不奇怪,因為「一國兩制」的實踐、香港局勢的變化沒有走到這一步,那時的北京,對香港的經濟制度、司法制度充滿了好的想像,因為改革開放之初的中國經濟落後,法治極不健全。直到最近這些年,隨着「一國兩制」的實踐不斷深入全面,正反兩方面經驗的教訓,香港深層次問題的暴露,反中亂港、分裂勢力的猖狂以至發生了暴亂,朝廷發現香港的法治不但十分脆弱,本身還存在着嚴重的問題,存在着自我破壞和重創香港的內部力量,存在着危害國家憲制、挑戰一國權威的可能性,這樣的「法治」終究會自行毀掉法治。

因此,中央大員最近反覆指出,特別行政區不存在一個脫離憲法的「憲制」,也不存在一個脫離憲法的「法治」。這即是說,香港特區的司法體制及其表現,如果挑戰國家憲法、脫離國家憲政安排和秩序,那麼香港特區「一國兩制」下的司法體制、司法獨立和法治也將不復存在,香港的法治必須以國家憲法為基礎,所謂皮之不存,毛將焉附。中央之所以提出這樣的警告,皆因香港司法領域有人不斷以香港的所謂法律挑戰一國、配合反對派反中亂港、自毀法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