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花王涉強姦:事主內褲驗出被告精液

【本報訊】年近七旬「花王」被指在今年六月帶同一名智商低於普通人的女子到時鐘酒店「開房」,期間涉嫌強行與她性交,他因而被控一項強姦罪。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再訊。控方於庭上透露,現階段的基因鑑證結果顯示,X的胸圍出現被告的唾液,在她的內褲亦找到被告的精液,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明年二月七日再訊,以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及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獲准保釋候訊。

六十九歲被告蘇永標,被控於六月五日在荃灣大河道一間時鐘酒店內強姦X。控方早前指X屬法律上無精神行為能力人士,事發前在某屋苑快餐店工作,而被告工作的園藝公司在毗鄰屋苑,被告光顧快餐店時認識她。被告案發當日先約X見面,再乘車去時鐘酒店。雖然X在房內明確叫被告停止,但被告仍強行與X性交。

案件編號:WKCC 258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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