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鴻爪:一條法例掀憲政危機

特區政府在止暴制亂的戰爭又輸了一仗,根據《緊急法》而訂立的《禁蒙面法》被高等法院裁定違憲,警方即時停止執行有關法規,因而令大眾知道原來個多月來,單單依照這條法例檢控的寥寥可數,反而這條法例制訂之後,暴力迅速升級,被捕人士數目現在已經突破四千五百人,直逼五千大關。

基本上可以為《禁蒙面法》蓋棺論定,然而留下「蘇州屎」,政府相信會為這條法例上訴,勝負未可料,若是去到終審法院亦是失敗,便需要請求人大釋法。另一邊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及港澳辦已經表態,強調只有人大常委會才有權力判斷及決定任何香港法律是否違反《基本法》。這番話的意思再也明顯不過,矛頭直指香港法院,對整個司法制度的衝擊,猶如一枚核彈。

香港以往沿用的普通法法系,和中國的大陸法法系不相同,回歸後依舊依照英國那套東西來管治,出現深層次矛盾是必然的事。一國兩制是一個劃時代宏大願景,但實際上執行亦需要披荊斬棘,迎難而上。《基本法》在香港是最高級別的法律,擁有憲法的地位,本地政制及法制亦應該依照《基本法》來發展。今次特首繞過立法會制訂法規,竟然要啟動百多年以前英殖時代的法律,為何回歸廿多年律政司及保安局等部門沒有計劃如何把這條法例過渡,成為特區合用的法律呢?生於憂患,死於安樂,九十年代回歸前後的風風雨雨,未能令到特區官員醒覺,馬照跑,舞照跳,歌舞昇平廿多年,只不過是香港以前的經濟基礎打得好,但港人治港,弄得一塌糊塗,把甚麼老本都敗走。廢官們這次制訂的法律被裁定違憲,造成憲政危機,更驚動北京,把人大常委會捲入漩渦中,為中央添煩添亂。暴徒需要依法處理,香港法治交由「墊司底」的鄭若驊去捍衞,你叫港人如何有信心?難怪整個社會瀰漫末日氣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