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避孕套變大學強姦案

推廣員到大學校園進行避孕套推廣活動期間,遇上一名剛升讀大學的女性舊同事,並到大學女生宿舍與她短敍,期間涉嫌強姦她。該名推廣員事後聲稱女事主是自願與他性交,並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昨在高院開審,控方先向陪審團讀出開案陳詞,案件押後至明日(21日)續審,預計控方會開始傳召證人出庭作供。

現年二十六歲的被告徐卓林,被控於去年九月二十六日強姦本地某間大學的女學生X。控方的開案陳詞透露,X與被告在案發前已經認識了一段時間,二人不但曾一同做推廣工作,而且與同事間不時有聚會,但是二人只屬普通朋友。

房內同躺着玩手機

控方指稱,案發時,X剛入讀涉案大學不久,她於當日生病求診,期間她知道被告在同一所大學的校園推廣避孕套,便去找被告。被告稱有空閒,希望可到X的宿舍休息,X與被告一同吃晚飯,再帶被告到宿舍房間。他們兩人其後在宿舍房間一同坐着及躺着玩手機,X去洗手間後,發現被告已關上房間的燈。二人再躺下,被告脫去X口罩和吻她,X曾拒絕,但被告沒有理會,被告再伸手進X的內褲撫摸她的下體,其後與她性交。

控方指,X當時雖然沒有大聲叫喊,但她有用其他方式向被告表達不願意,惟被告沒有理會。控方續表示,被告於完事後離開宿舍房間,X感到困擾,於二十分鐘後向友人求助,她的室友及友人其後到宿舍,發現她情緒不穩。X於翌日報警及到醫院求診。警方之後拘捕被告,被告於警誡下否認曾強姦X,並指X是自願與他性交。

案件編號:HCCC 15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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