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尖旺5男女控暴動 4人准保 1留院押後訊

【本報訊】油尖旺區周一(18日)爆發激烈衝突,期間警方拘捕多人。其中四男一女被控暴動罪,女被告另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提訊。除一名男被告仍然留醫故缺席押後再提訊外,其餘被告暫時毋須答辯,四人均獲准保釋,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明年二月十一日再訊。

五名被告依次為二十二歲學生勞俊坤、二十六歲報稱做地盤測量的黃新民、二十九歲報稱客戶服務員連潤發(目前仍然留醫)、三十九歲報稱地盤電工鄭信達、十八歲女學生郭凱盈。控罪指,上述五人於十一月十八日在彌敦道與窩打老道交界參與暴動。郭另被控在上址管有一罐白電油和一把十五厘米的鉗子。

此外,二十四報稱地盤工人黎振鴻,亦涉周一在旺角一帶的衝突,他被控企圖有意圖而縱火及管有攻擊性武器,昨在西九龍法院提訊,他暫毋須答辯,還押至明年二月十一日再訊。控罪指,他於十一月十八日在黑布街與豉油街交界企圖用火損壞一輛警車,以危害車上警長的生命。他另被控於同日在上址管有軍刀、萬用刀、伸縮棍、胡椒噴霧、投石器及鏈鋸。據悉,有人當日曾向警車投擲汽油彈,但未能命中目標。

消防員涉襲警續還押

另外,上周日(10日)的旺角衝突中,早前因留院缺席提訊的兩名被告,昨均在九龍城法院應訊。裁判官把兩案都押後至明年一月二十一日再訊,涉案消防員不准保釋,但另一被告則獲准保釋。涉案三十三歲消防員方志雄,被控於十一月十日,在山東街近西洋菜南街交界,襲擊及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並在上址管有攻擊性武器,即四支汽油彈、一支鐵筆、鐵錘及摺刀;二十五歲報稱文員李日,則被控於當日在上海街與弼街交界管有違禁武器,即一支伸縮棍。

案件編號:KCCC 2733,2734,2778,2779, WKCC 430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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